一是规范乡镇财政各项业务工作,对乡镇财政所的岗位设置、预算管理、资金监管、涉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农户基础数据档案、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服务工作、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基础工作提出了统一标准和要求。
二是制定乡镇财政资金收支、乡镇预算资金审核拨付、财政涉农惠民补贴资金基础信息审核、财政涉农补贴资金拨付、乡镇项目资金监管等重点业务工作程序和流程图。
三是制定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信息联络员、干部培训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和统一的资金监管工作台账,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程序,明晰监管流程。各乡镇都结合实际建立了资金监管信息联络员制度、公示拍照留存制度和定期抽查巡查制度。严格做好抽查巡查,确保抽查巡查工作常态化。
四是强化工作督促指导。按照省厅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全覆盖监管的要求,按照统一的抽查巡查登记表、工作底稿和监管问题反馈单,采取自查、互查和资金安全检查等多种方式保证每年2-3次乡镇财政抽查巡查工作。将防范乡镇财政资金风险贯穿和落实到乡镇财政资金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定期对乡村财政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