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昌华主持召开宿豫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新、张为民、袁彩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宿迁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陈磊,区法院、检察院、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201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区政府关于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和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副秘书长建议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建议名单》等名单和列席人员以及区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议案》;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南外仙林分校宿迁学校建设情况报告、法治城市暨法制县区建设情况报告以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对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相关人员的人事任免;新任职人员作任前承诺并向宪法宣誓。